云密码服务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河南省密码协会
云密码服务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年 12月26日一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河南省云密码服务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促进云密码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河南省密码协会章程》《河南省密码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河南省密码协会云密码服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是河南省密码协会的下设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活动应使用全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专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主持并负责专委会工作,重大问题须由专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专委会设秘书1名负责日常工作。
(一)专委会委员必须为河南省密码协会会员或特邀专家。
(二)专委会主任委员应是云密码服务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热心专委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专委会主任委员不得同时担任河南省密码协会其他分支机构的主任委员。
(三)专委会主任委员人选由河南省密码协会秘书长提名,报理事会通过。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由主任委员提名,报河南省密码协会备案。
(四)专委会每届任期4年,应按照河南省密码协会的规定按时换届。主任委员任职年龄一般不得超过七十周岁,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五)专委会工作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工作会议可以现场形式召开,也可以通信方式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六)专委会委员任期内连续2次不参加专委会工作会议的,视为自动退出。退出者,不得再使用专委会委员名义开展工作,且从退出之日起4年内不能再选任专委会委员。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专委会工作职责:
(一)学术交流与热点研讨:围绕云密码服务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云密码技术、云密码安全、云密码标准等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学术交流、研讨会和论坛,促进知识共享与技术进步。
(二)成果与人才推荐:积极发掘并向协会推荐优秀的云密码服务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及科技人才,为行业树立标杆,激励创新。
(三)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制定:在协会的组织下,与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紧密合作,主动承担或参与云密码服务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的制定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参与主管部门的云密码服务咨询论证,提出专业建议。
(四)成果评估与奖励机制:建立并实施云密码服务领域的成果评估、鉴定、评奖及竞赛体系,表彰优秀创新成果,激发行业活力。
(五)咨询服务与项目支持:提供专业的云密码服务咨询服务,接受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委托,进行项目论证、成果鉴定及技术咨询,助力行业发展。
(六)行业声音与诉求传达:作为行业代表,积极向协会及上级部门反映云密码服务领域科技工作者的意见、诉求与建议,维护行业权益,促进政策环境的优化。
(七)知识普及与科研动态传播: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普及云密码服务基础知识,定期发布国内外云密码服务研究动态、优秀科研成果及案例分析,提升公众认知与行业影响力。
(八)会员发展与服务:依据《河南省密码协会章程》规定的条件,积极推荐并吸纳新会员,扩大会员队伍,同时加强会员服务,提升会员满意度与归属感。
(九)协会任务执行与协作:积极响应并高效完成协会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行业调研、活动组织、信息汇总等,加强与协会其他分支机构的协作,共同推动云密码服务行业的繁荣发展。
第五条 专委会主任委员职责:
(一)负责专委会的全面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专委会各种会议。
(三)提出专委会讨论的各种议案。
(四)协调发展同国内其他学会和国际相关学术组织的关系。
(五)代表专委会签署有关文件。
(六)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向河南省密码协会报告专委会工作。
第六条 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职责:
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承办主任委员交办的事项,在授权下可以行使主任委员的职权。
第七条 专委会秘书,由主任委员提名产生。秘书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主任委员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承办专委会的日常工作,与河南省密码协会、相关业务单位、专委会委员保持密切联系。
(二)负责工作会议记录,办公文档起草,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专委会各项活动的协调和承办。
(四)承办主任委员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委员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专委会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增补新委员的推荐权。
(二)优先参加专委会各项活动,优先享受专委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源。
(三)对专委会工作提出建议。
(四)有退出专委会的自由。
第九条 专委会委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积极参加专委会组织的活动,完成专委会委托的工作。
(二)遵守专委会工作条例,执行专委会的决议,关心专委会的工作,维护专委会的声誉和权益,推荐河南省密码协会新会员。
第五章 运行机制
第十条 专委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安排工作计划。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列席。
第十一条 专委会通过协会的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行业动态、研究成果、政策解读等信息,
第十二条建立会员服务机制,定期向会员提供密码技术与应用领域的最新资讯、技术动态、政策解读等服务。
第十三条 设立会员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并处理会员关于密码技术与应用方面的咨询、建议与投诉,保障会员合法权益。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河南省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